2018年底,权健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,其利用信息网络进行夸大宣传、虚假营销的行为,不仅暴露了保健品行业的乱象,更将网络口碑营销的伦理与法律问题推至舆论焦点。这一事件不仅是一次企业危机的爆发,更成为审视信息网络环境下营销行为规范的重要案例。
权健通过精心策划的网络口碑营销,构建了一个看似真实的“健康神话”。在微博、微信、贴吧等平台,大量用户分享“成功案例”,宣称产品具有神奇疗效;在短视频平台,充斥着感人的康复故事;在电商平台,刷单、刷好评制造热销假象。这种有组织、规模化的信息操纵,模糊了广告与真实体验的界限,使许多消费者尤其是中老年群体在信息不对称中轻信并消费。
从法律角度看,权健的行为已触碰多条红线。《广告法》明确规定,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;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禁止经营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;《电子商务法》也要求平台内经营者不得刷单、刷好评。权健通过信息网络进行的经营活动,本质上是以口碑营销为外衣的虚假宣传,涉嫌欺诈消费者并扰乱市场秩序。
更深层的问题在于,信息网络的隐匿性与扩散性为这类营销提供了温床。与传统媒体广告不同,网络口碑营销往往以“用户分享”“亲身体验”等形式出现,更难被监管识别。一些企业甚至雇佣“网络水军”规模化制造虚假口碑,利用算法推荐机制扩大传播,形成信息茧房,让质疑声音难以触达受众。
权健事件后,监管部门加强了对网络营销的整治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多次开展专项行动,打击虚假宣传、刷单炒信等行为;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》进一步明确了网络经营者的责任义务。治理仍面临挑战:一是取证难,虚假口碑常以个人分享形式存在;二是界定难,商业推广与真实评价的界限模糊;三是追责难,涉及平台、经营者、推广者等多方主体。
企业应从权健事件中汲取教训。网络口碑营销的核心应是真实价值的传递,而非信息操纵。诚信经营、产品为本才是长久之道。消费者也需提升媒介素养,在信息洪流中保持理性,尤其对“神奇疗效”“全网热销”等宣传保持警惕。
规范网络口碑营销需多方合力:立法层面需细化信息网络经营行为的法律界定;监管层面需利用大数据、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监测能力;平台层面应完善审核机制,打击虚假内容;行业组织可建立自律公约,倡导诚信营销。只有划清营销的边界、守住法律的底线,信息网络才能真正成为健康商业生态的助力,而非欺诈滋生的土壤。
权健事件虽已渐远,但其揭示的网络口碑营销乱象仍具警示意义。在信息网络日益渗透生活的今天,如何平衡营销创新与消费者保护、商业自由与市场秩序,仍是需要持续探讨的课题。